座椅強度試驗的目的是為了評價在前碰撞事故或汽車追尾事故發生時座椅安裝固定點、座椅骨架以及座椅調節器等各個部分的變形及破壞情況。座椅強度試驗分為靜強度試驗和動態強度試驗。
座椅總成、座椅靠背以及座椅調節件的靜強度試驗在靜態加載試驗裝置上進行。在加載過程中,試驗裝置應能夠保持載荷方向不變且加載高度隨著位移的產生而自動調節,使載荷始終通過座椅總成或靠背總成的質心。在座椅靠背強度試驗中,要求所加載荷相對于座椅設計“R”點的力矩始終不變。
座椅的動態強度試驗是在滑車模擬碰撞試驗臺上進行的,通過碰撞產生的慣性載荷能夠更加全面、綜合地考核座椅系統的強度。試驗前,將座椅按照裝車的實際要求固定在車身地板或模擬的車身地板上,試驗中滑車上不搭載假人,滑車產生標準要求的沖擊波形;或按照試驗廠家要求,產生模擬實車碰撞的沖擊波形。在ECE法規、FMVSS法規、日本車輛認證標準以及澳大利亞標準中,要求模擬碰撞滑車或加速度發生裝置所產生的加速度應不得小于20g,另外,ECE法規規定加速度大于20g的作用時間它不得小于30ms,而其他標準或法規中則無這項規定。
能量吸收性試驗
能量吸收性試驗是用于考核座椅靠背或座椅頭枕對沖擊能量的吸收性,即對乘員的頭部緩沖保護能力。常采用的試驗設備有發射式沖擊試驗機和擺式頭型沖擊試驗機等。MTS公司生產的發射式沖擊試驗機如圖6-17所示,在擺臂的前端裝有一個頭部模型,當擺臂回轉時,頭部模型便與試驗樣件進行碰撞。該設備是利用高壓氣體將推桿射出,快速推動擺桿使其獲得試驗要求的發射速度。擺式頭型沖擊試驗機也是在其擺臂的前端裝有一個頭部模型,當擺臂回轉時,頭部模型便與試驗樣件進行碰撞,與發射式的區別在于擺臂速度的產生是利用將擺臂提到一定高度然后釋放,將勢能轉化成動能實現的。CATARC的頭枕試驗臺就是利用此原理制成的。試驗用頭部模型,各國法規均采用SAE J984標準規定的直徑165mm、質量6.8kg的金屬制半球狀鋼體。在進行座椅靠背能量吸收性試驗時,是用如圖6-18所示的方法來確定座椅的試驗碰撞點和碰撞方向的。http://www.gzpengjie880.cn